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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12月博士答辩截止日期的通知

发布:研究生教务 日期:2018年10月09日

1、需要11月14日绶学位的博士生(分委员会),如果尚未论文查重,那时间来不及了。已经启动答辩程序的同学,请注意,研究生院严格5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间,最晚11月2日要送到校研究院评审,11月11日前完成答辩,否则将赶不及11月14日绶学位。

2、需要12月19日授学位的博士生(分委员会),最晚11月30日送到校研究院评审,12月16日前完成答辩,否则将赶不及12月19日绶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