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研究生教务 日期:2025年10月13日
请仔细阅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更换导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符合更换导师及聘任副导师条件的研究生,于10月27日17点前提交申请表至新主楼F座811。
注意:更换导师需要原导师与新导师学科专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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