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年11月18日
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学习优秀奖需按照新的奖学金章程申报(较之原来的章程有较大改动,请大家仔细阅读),现将要求发给各位。希望各位同学不要吝惜时间,认真阅读后,再按要求申报。另外,时间节点也比较紧,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于11月19日下午四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交至导办(F702)。
1. 一等奖
上一条:我校代表队从工信部"天华杯"全国电子专业技能人才大赛载誉归来
下一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开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