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研教办 日期:2011年07月08日
在2011年6月答辩的工程硕士,请于8月29日~9月2日来北航新主楼F811室领取学位证书。
领证书需出具单位证明,格式如下:
领取学位证书证明
北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我单位×××,现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领取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审批材料,请予办理。
×××××单位
日期(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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