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日期:2012年06月28日
请在2012年6月4日答辩的同学于2012年7月2日-7月7日期间来北航新主楼F811领取学位证书及存档材料。
如是本人领取,只携带单位开具的证明即可,证明形式如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兹我单位***到北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领取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审批材料,特此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公章。(无章无效)
如委托他人代领,须携带本人委托书及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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